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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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魏县位于河北省南部,冀鲁豫三省交界处。北与广平县接壤,西与成安县、临漳县毗邻,东与大名县相连,南与河南省内黄县、清丰县、南乐县相接。总面积862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97万亩,辖21个乡,450个自然村,558个村民委员会,总人口83万人,是河北省第三人口大县,隶属邯郸市。有中国鸭梨之乡的美称。魏县辖7个镇、14个乡:魏城镇、德政镇、北皋镇、双井镇、牙里镇、车往镇、回隆镇、东代固乡、棘针寨乡、沙口集乡、野胡拐乡、仕望集乡、前大磨乡、院堡乡、南双庙乡、大辛庄乡、大马村乡、边马乡、张二庄乡、北台头乡、泊口乡。魏县地处漳河和黄河水系改道冲淤而成的平原上,属黑龙港流域,海拔48~51米,全年无霜期205天,日照2553小时,年均降水量500毫米。地表平坦,土质肥沃,物产丰富,主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谷子、大豆、油料、蔬菜等,是国家粮棉生产大县和优质棉基地县。魏县素以盛产鸭梨而著称,并以果型端正、个大皮薄、肉细汁多、渣少核小、酸甜适度、香酥可口而驰名中外,1985年在河北省果品鉴定会上被评为鸭梨系列第一名,1995年被国家命名为”中国鸭梨之乡”。